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《关于2023-2024年度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推报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条件审核,拟推荐2021级郭蓉蓉同学参评学校2023-2024年度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天,从2月25日至2月26日。
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电 话:0714-65123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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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2月25日
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《关于2023-2024年度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推报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条件审核,拟推荐2021级郭蓉蓉同学参评学校2023-2024年度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天,从2月25日至2月26日。
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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